時間:2017-03-14 00:00
關於申報2017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
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民政局,省級社會組織:
為做好2017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申報工作,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 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民辦函〔2017〕29 號)要求,現將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範圍
2017年,主要資助社會組織開展以下領域的社會服務活動和能力建設:
(一)扶老助老服務。資助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以社區居家或其他方式為依托,向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複護理、醫療保健、緊急救援和社會參與等服務。
(二)關愛兒童服務。資助兒童成長服務,資助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教育、衛生、文化服務,資助農民工子女服務,資助孤兒、棄嬰等困境兒童的收養、治療、康複、特教服務,資助對流浪兒童和特殊困難的殘疾兒童的援助保護,資助收養能力評估服務。
(三)扶殘助殘服務。資助為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複訓練、醫療救護、就業幫扶、精神慰藉等改善殘疾人身體、生產和生活條件、幫助融入社會生活的專業服務。
(四)社會工作服務。資助以貧困地區為重點服務區域,以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老年人、兒童、青少年、殘疾人、社區矯正人員、優撫對象和受災群眾等為重點服務對象,提供的矛盾調處、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關係調適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
(五)能力建設和人員培訓。資助西部省份困難社會組織必要的服務設備購置和服務設施完善等,改善服務條件,增強開展公益慈善項目的能力;資助對社會組織負責人、業務工作人員開展的政策法規、項目運作、業務技能、專業知識等方麵的培訓。
2017年項目不資助基建、研究、宣傳類活動以及講課、圖書贈送等受益對象寬泛的項目。
二、資助條件
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且2015年度檢查合格;
(二)有正在實施且符合資助範圍的社會服務項目;
(三)有相應的配套資金;
(四)有完善的組織機構;
(五)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和獨立的銀行賬號;
(六)有健全的工作隊伍和較好的執行能力;
(七)有已實施社會服務項目的經驗,具有良好信譽;
(八)社會組織評估等級3A以上的優先考慮。
三、申報程序
2017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通過項目信息管理係統統一申報。
各市級社會組織申報的項目由市民政局審查後,通過項目信息管理係統匯總、排序,於2017年2月20日前以郵件方式統一報送省項目辦。省本級社會組織申報的項目通過項目信息管理係統,於2017年2月17日前以郵件方式直接報送省項目辦。
每個社會組織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四、項目評審
(一)初審。由省項目辦對提交的電子申報書進行初審,主要對項目填報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審查。
(二)評審。從陝西省社會組織專家庫中遴選出資質深、有豐富公益項目執行經驗的社會組織專家,對初審通過的社會組織項目進行打分。
(三)審定。召開項目領導小組會議,根據項目評審得分排序,確定30個項目,上報國家項目辦公室。
聯係人:黃 亮
電 話:029-63917527
郵 箱:26326287@QQ.com
文章來源:陝西法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