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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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期研修班開始報名啦 成都和無錫你約哪一期?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2016年底正式發布執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原財政部18號令)今年即將修訂並發布;《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答複與投訴處理辦法》正在征求意見中。一個個政府采購規章、規範性文件緊鑼密鼓地出台,如何在日常政府采購工作中貫徹落實?開標、評標和定標等環節有哪些關鍵點與注意事項需要掌握?《政府采購信息報》社計劃於2017年5月-6月舉辦兩期研修班,邀請業內權威授課老師為業內同行解疑釋惑。研修班結束後頒發研修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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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基金支持PPP
4月21日,財政部印發《關於申報2017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財辦文〔2017〕25號),明確對於符合支持重點的PPP項目等優先予以支持。
《通知》列出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文化金融扶持計劃、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影視產業發展、廣電網絡資源整合和智能化建設、實體書店發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發展、體育健身休閑產業發展等十項支持重點。《通知》要求切實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杠杆作用,積極撬動社會資本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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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就《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日前從商務部網站上了解到,商務部正在就修改《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23日。
這次征求意見涉及刪除的內容包括三個條款的相關內容。
一是刪除《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第二條中的“依法取得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的”;
二是刪除《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中的“發生《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對外承包新的工程項目直至吊銷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
三是刪除《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中的“發生《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對外承包新的工程項目直至吊銷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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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修訂政采管理辦法 內控管理看點多
日前,農業部財務司舉辦資產管理(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班,重點介紹了《農業部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農財發〔2017〕4號)(以下簡稱《辦法》)的執行要點。
據悉,該辦法是在《農業部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農財發〔2003〕39號)的基礎上全麵修訂並於3月初印發實施的,將成為農業部進一步規範政府采購行為,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強化內部控製管理的利器。
在強化內部控製管理方麵,《辦法》有頗多亮點。《辦法》第五十四條要求,各單位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時,應提交單位采購、財務、業務等相關部門(崗位)的內部會商意見;第七十三條規定,各單位應當指定部門或專人按照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等要求組織對供應商履約驗收,並出具驗收書;第七十五條要求,與單位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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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發布
國家鐵路局近日印發修訂後的《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管理辦法》(國鐵工程監〔2017〕27號,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及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2﹞152號)也將同時廢止。
《辦法》第三條規定,國家鐵路局負責組建、管理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國家鐵路局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受國家鐵路局委托具體負責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含北京鐵路督察室,下同)負責監督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參與轄區內鐵路工程建設項目評標的活動,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調涉及評標專家管理和使用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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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采中心發布2017-2018集采目錄實施方案
4月21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發布《中央國家機關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列明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最新一期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主要變化,並就具體執行時的總體思路、執行方式和執行要求進行細化。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集中采購機構應當根據采購人委托製定集中采購項目的實施方案,明確采購規程,組織政府采購活動,不得將集中采購項目轉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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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負麵清單 58項內容禁止寫進采購文件
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日前從青海省政府采購網上了解到,青海省財政廳印發了《青海省政府采購文件禁止條款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旨在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文件編製質量,規範采購行為,加強對政府采購文件中歧視性和傾向性條款的審查。
《清單》包含資格條件、評分辦法、采購需求、其他不合理條件等四部分共58條,分為強製性禁止條款和參考性禁止條款兩類。其中,強製性禁止條款是指政府采購文件中包含以上強製性禁止的明顯具有歧視性和傾向性特征的關鍵詞或內容,應當予以修正,采購活動才能繼續開展。參考性禁止條款是指政府采購文件中包含以上參考性禁止的具有歧視性或傾向性因素的關鍵詞或內容,應當予以修正或者做出說明,釆購活動才能繼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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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執行好2017年政采預算 山東提新要求
“在對政府采購舉報、投訴等案例的處理及調研中發現,容易對采購需求、采購文件、采購期限等出現理解或執行偏差問題。” 據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日,山東省財政廳結合發現的問題,製定印發《關於2017年省級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易出現理解或執行偏差的情況進行了重申和明確。
《通知》對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選用和《招標投標法》的適用情形進行了強調及要求,目的是從源頭確保政府采購活動的合法合規,有效減少質疑、投訴和舉報事項的效果。
《通知》按照《政府采購法》、《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強化了各個環節的時限要求,提高預算執行進度。在“政府采購管理交易係統”內做了相應的規則內嵌,如年初預算批複後兩個月內不備案建議書、采購結束後一個月內不簽合同的,係統預先提醒後將逾期自動屏蔽相關使用功能。係統自動關閉後預算單位需向財政部門程序備案後方可激活相應功能。技術手段的應用將有效增強管理的硬性,倒逼預算單位盡快開展采購活動,提高采購效率和預算執行進度,避免年底突擊花錢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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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確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 8小時1000元
日前,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從湖北省政府采購網上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規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的支付標準,維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合法權益,湖北省財政廳印發了《湖北省財政廳關於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發放範圍及主體、評審專家勞務報酬計算方法及支付標準等。
《通知》明確了政府采購評審時間是指,評審專家按照專家庫隨機抽取短信通知或采購人通知要求,到達參加項目評審地點簽字報到開始至評審結束。評審專家在評審報告上簽字即為政府采購評審結束。
《通知》規定評審專家參加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不超過2小時的,勞務報酬300元,每增加一小時,勞務報酬增加100元,評審時間達到8小時,勞務報酬1000元。
評審專家參加市、縣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不超過2小時的,勞務報酬200元,每增加一小時,勞務報酬增加100元,評審時間達到8小時,勞務報酬800元。市縣級也可參照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勞務報酬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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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將省級政采項目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日前,為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辦公會紀要》(〔2017〕14號)的政府采購項目“應進必進”的精神,推進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完善提升,進一步規範政府采購活動,河南省財政廳發布《河南省財政廳關於省級政府采購項目納入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將省級政府采購項目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施交易。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辦公會紀要》的明確要求,2017年4月底之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四大領域公共資源交易要全部納入省公共交易中心運行。為落實該文件精神,推進政府采購項目“應進必進”,河南省財政廳發布《通知》將以下政府采購項目納入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施交易:
一是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省直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依法委托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
二是政府非集中采購項目。對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之外、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可以委托社會代理機構,但必須進入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
文章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